2005年3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无证接生婆接出人命案
木子

  永嘉县56岁的妇女滕某没有医师执业资格,竟然非法为他人接生,最终酿成惨祸。
  2002年间,滕某在永嘉县瓯北镇设立接生场所,开始为他人非法接生。2004年8月1日,滕某为何某接生。下午4时许,何某发生产后大出血,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。案发后,滕某赔偿了何某家属6万元。3月17日,永嘉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滕某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